2008年6月23日 星期一

二零零八.六月二十三日

“女兒”依然我行我素,我沒辦法好好的管束它,我曾經想放棄,不想再領養,就讓它在對門過活吧,反正它那麼喜歡呆在那兒,而且夜裡它也會在我們入寐後,偷偷的又從鐵柵的隙縫鑽出去,然後在我們起床之前,又稍然的鑽了進來。

人,總會有私心和執著,當你愛之深切的時候,就不會懂得放手,就像我極疼“女兒”一樣,每天都要和它聊聊天,這才心裡踏實。

妻對我說,本來就不屬於我們的東西,又何必強求呢?俗語說強求無幸福。突然我像棒頭一喝,心裡一直在盤旋著這個問題,如果要“女兒”的生活過得自由自在,如果真的很疼它,又何必在乎它有沒有留在我們身邊?於是我學習放手和捨得,就讓它自由自在,不要把一個擾人的問題放在心頭上。

我一直跟隨著佛陀的腳步在走,然而卻沒發覺,自己已經掉入執著和自私的心態裡,不能自拔。旁觀者清,當我迷失路時,幸好有妻在旁提點我,不讓我在思海中沉淪。

還了“女兒”自由,也等於讓自己的心鎖打開,所以我的生活,又開始自得怡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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